2018年8月28日上午,《山東省省屬企業陽光采購監督暫行辦法》(簡稱《暫行辦法》)培訓會在山東產權交易中心(簡稱山東產權)召開。各省屬企業高度重視本次培訓會,山鋼集團、能源集團、兗礦集團、山東高速等32家省屬企業分管領導、部門負責人及具體經辦人共100余人參會。會議由省國資委主辦、山東產權協辦,省國資委財務監督處處長楊偉偉主持,省國資委監事會主席李紅、總會計師王志剛、財務監督處副處長楊煥起、山東產權董事長苗偉等出席會議。 省國資委財務監督處副處長楊煥起 對《暫行辦法》進行深入解讀 會上,楊煥起對《暫行辦法》中陽光采購的原則、過程管控、制度建設、監督管理等重點內容及相關要求進行了深入解讀。隨后,山東產權全面匯報了陽光采購服務平臺的功能作用,對系統操作進行現場演示,并圍繞企業通過服務平臺實施陽光采購操作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詳盡解答,確保服務到位。 省國資委監事會主席李紅 對陽光采購相關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圍繞陽光采購工作的重要意義、目前省屬企業采購中存在的問題及進一步推進陽光采購工作的措施等三個方面,李紅分析指出,陽光采購服務平臺是實現陽光采購的重要途徑,各省屬企業要積極響應,認真貫徹執行《暫行辦法》的相關要求,加大陽光采購工作的推進力度,完善集團陽光采購的組織和管理體系,加快省屬企業自有采購系統與服務平臺的對接進度,同時服務平臺要加強服務和市場化運作,樹立陽光采購的市場典范,切實服務我省國資國企改革和推動新舊動能轉換工程的全面實施。